二十二、鐵路客運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設置應急處置區域,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人員健康培訓。
2.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癥狀應及時就醫。
3.在火車站入口處進行掃碼、體溫測量,對進出站乘客進行體溫檢測,高於37.3℃的乘客應在應急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再按照其他相關規范要求進行處理。
4.加強通風換氣。火車站如使用集中空調,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新風口和排風口是否保持一定距離,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行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運行,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等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
5.加強對火車站衛生間、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用設施和高頻接觸部位清潔消毒。有條件時配備速乾手消毒劑或安裝感應式手消毒設施。對車輛進行預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織物應保持清潔,定期洗滌和消毒處理。
6.保持候車室和列車車廂等區域環境整潔,及時清理垃圾。
7.列車宜配備手持體溫檢測儀。地方政府在客運車站進出站口外核驗健康碼,並在適當位置設立應急區域,臨時隔離出現發熱、咳嗽等可疑癥狀的乘客,在前方車站交給地方政府衛生健康部門。
8.推薦乘客網上購票,現場購票時與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人群聚集。
9.工作人員注意個人衛生,及時清潔手部,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等。
10.車站、列車上的工作人員和乘客應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濕或弄髒後,及時更換。
11.利用車站電子屏、列車車廂滾動電子屏等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
12.始發或者途經中、高風險地區的車次應合理安排運力,通過售票盡可能安排乘客分散就坐。
13.當出現新冠肺炎病例時,由鐵路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終末消毒。
二十三、道路客運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人員健康培訓。
2.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癥狀應及時就醫。
3.在汽車客運站進行掃碼、體溫測量,對進出站乘客進行體溫檢測,查票時應核驗健康碼。具備條件的汽車客運站設置應急區域,高於37.3℃的乘客應在應急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再按照其他相關規范要求進行處理。
4.客運站和客運車輛要加強通風換氣。在自然氣溫、行駛速度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開窗通風。適當提高進入服務區停車休息的頻次,對客車進行通風換氣。
5.客運站如使用集中空調,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新風口和排風口是否保持一定距離,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行過程中盡可能減小回風、增大新風量,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等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
6.每日開展客運站公用設施和公共區域的清潔消毒,衛生間配備洗手液,有條件時配備速乾手消毒劑,安裝感應式手消毒設施。
7.每日開展車輛預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紡織物應保持清潔,定期洗滌、消毒。
8.客運站和客運車輛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及時清運垃圾。
9.乘客優先采用網上購票。
10.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包車宜配備手持體溫檢測儀,在中高風險地區始發、終到或途徑上下客的客車後排設置為應急區域,使用簡易窗簾『蓋布』遮擋,用於臨時隔離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乘客。
11.工作人員注意個人衛生,及時清潔手部,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等。
12.工作人員和乘客應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濕或弄髒後,及時更換。
13.在客運站和客運車輛上通過廣播、視頻、海報等加強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
14.在中高風險地區始發、終到或途經上下客的省際、市際班線客車和包車,應當通過合理組織運力,限制售票、包車團組人數等措施,分區分級控制客座率。
15.出現新冠肺炎病例時,應在疾控中心的指導下進行終末消毒。
二十四、城市公共汽車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人員健康培訓。
2.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癥狀應及時就醫。
3.對乘客進行掃碼、體溫檢測。
4.在自然氣溫、行駛速度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加強通風換氣。如使用空調系統,應保證供風安全。
5.車輛每次出行載客前應對車廂進行預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紡織物應保持清潔,定期洗滌、消毒。
6.車輛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及時清運垃圾,對座位、扶手等做好清潔。
7.乘客優先采用掃碼支付等非直接接觸方式購票。
8.注意個人衛生,及時清潔手部,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等。
9.工作人員和乘客應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濕或弄髒後,及時更換。
10.在車廂通過廣播、視頻、海報等加強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
11.根據客流情況,合理組織運力,降低車廂擁擠度。
12.出現新冠肺炎病例時,應在疾控中心的指導下,進行終末消毒。
二十五、出租汽車
1.運營車輛需配備口罩、手套和消毒劑等防疫物品。
2.在氣溫、行駛速度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首選開窗通風,如使用空調,建議采用外循環方式。
3.每日運營前做好方向盤、車門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座椅套等紡織物應保持清潔,定期洗滌、消毒。
4.運營過程中保持車輛衛生整潔,及時清理垃圾。
5.注意個人衛生,及時清潔手部,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等。
6.載客期間司機和乘客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濕或弄髒後,及時更換。建議乘客在後排落座。
7.如有咳嗽等癥狀者搭乘時,車輛及時開窗通風,並對接觸過的物品表面(如:車門把手、方向盤和座椅等)進行消毒。出現嘔吐物時,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劑(如含氯消毒劑)或消毒乾巾對嘔吐物進行覆蓋,清除嘔吐物後,再對嘔吐物污染過的地墊、車壁等進行消毒處理。
二十六、回國人員轉運車輛
1.轉運工具應保持整潔衛生,對車輛內部物體表面(如車身內壁、司機方向盤、車內扶手、座椅等)應進行預防性消毒。
2.轉運工作服務人員需加強個人防護,轉運過程中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醫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級別及以上的防護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口罩弄濕或弄髒後,及時更換。
3.轉運過程中,若出現人員嘔吐,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劑(如含氯消毒劑)或消毒乾巾對嘔吐物進行覆蓋,清除嘔吐物後,再對嘔吐物污染過的地面、車壁等進行消毒處理。
4.在完成每次轉運工作後,應對轉運車輛進行消毒處理。
5.轉運人員如果為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發熱留觀人員、疑似及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等,在完成轉運工作後,對轉運車輛進行終末消毒。
第二篇 單位篇
二十七、社區
1.制定社區疫情防控工作總體方案和突發疫情應對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健全組織體系、細化防控措施)。
2.根據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調配,儲備防疫物資並組織應急演練。
3.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實施網格化管理,責任落實到人。
4.社區工作人員每日進行健康監測,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可疑癥狀,及時就醫排查,上崗前做好個人防護。
5.社區內辦公區域、辦事服務區域和室內公共活動區域加強通風換氣。
6.保持社區環境清潔衛生,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垃圾點、公共廁所、電梯間等重點場所每日進行清潔後消毒。
7.減少社區居民聚集性活動。
8.通過海報、電子屏和宣傳欄等加強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提高社區居民防范意識。
9.當發現新冠肺炎病例時,在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毒。
二十八、企業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人員健康培訓。
2.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癥狀應及時就醫。
3.對進入企業的來訪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掃碼、體溫檢測。
4.加強企業內辦公區域、室內公共活動區域和員工宿捨區的通風換氣。如使用集中空調,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新風口和排風口是否保持一定距離,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行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運行,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等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
5.加強對辦公區域、會議場所、衛生間、食堂、宿捨及其他活動場所和物品的清潔消毒,適當增加電梯按鈕、門把手等高頻接觸部位消毒頻次。
6.垃圾做到『日產日清』,清運過程中應采用密閉化運輸。
7.公用衛生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有條件時可在電梯口、前臺等處配備速乾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
8.食品等原料從正規渠道采購,保證來源可追溯。食堂采取分餐、錯峰用餐。
9.注意個人衛生,及時清潔手部,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等。
10.作業崗位工作人員在通風換氣、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情況下,無需戴口罩。
11.當發現新冠肺炎病例時,在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毒,同時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二十九、進口物資轉運
1.進口物資境外生產企業加強裝運進口物資的車船等運輸工具清潔消毒,做好進口物資信息登記。
2.物流企業做好進口物資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的清潔消毒。
3.批發、零售企業增加進口物資貯存場所及設施設備的清洗消毒和通風換氣頻次,做好進口物資包裝等垃圾的清運,加強進口物資批發、零售櫃臺的環境衛生整潔和消毒。
4.進口物資的管理部門加強進口物資、物品及包裝新冠病毒檢驗檢疫,做好港站、貨場、倉庫等儲存場所清潔消毒和通風換氣。
5.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人員健康培訓。
6.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癥狀應及時就醫。
7.進口物資境外生產企業、物流企業、批發和零售企業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做好個人防護,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和手套。
8.進口物資境外生產企業、物流企業、批發和零售企業工作人員注意個人衛生,及時清潔手部,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等。
9.通過海報、電子屏和宣傳欄等加強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
10.出現新冠肺炎病例時,應在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進口物資境外生產企業、物流企業、批發和零售企業運輸車輛、貯存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終末消毒。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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